一、招生就業處印章由內務人員負責保管和使用。
二、蓋每一次章必須有登記和記錄。
三、 因工出差或請假印章交給副處長保管和使用,不能轉交他人。
四、 上級各部門及學校和處室內的文件要分開保管,每年進行裝訂和整理,以便查看。
五、 處內各類文件的起草要嚴格按照公文要求,出文前由主管處長負責檢查核對,不得有誤。
六、 各係各部門發送公文時,要有各部門簽字,並保管。
版權所有:18luck备网址
招生谘詢電話:0371-69307333 69301998 就業指導中心電話:0371-65687733